地院裁定不需羁押 检方抗告 高院裁决撤销地院判决 发回要求地院重新裁定
地院又一次裁定不需羁押 检方又抗告 高院再次认同检方的抗告 又撤销 发回
这次地院终于裁定羁押
换成阿灿的律师抗告
高院直接驳回 而且还说不得再提抗告
态度差这么多XD
笑死
高院摆明就是认定该羁押 心证已成
那第一次地院裁定不需声押时
高院就可以直接裁定羁押了阿 干嘛还要让地院玩两次
高院是不愿意扛这责任
还是认为地院的作业 地院自己做
还是???????
地院蠢就算了 高院若早已有心证
到底为何不一开始就直接裁定就好
让阿灿又多了两天可以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