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高雄冷冻业者涉卖过期肉 查扣肉品达11.

楼主: purue (purue)   2024-07-11 21:54:53
高雄冷冻业者涉卖过期肉 查扣肉品达11.4吨
公视陈奂宇 许政俊 / 地方报导
又出现食安事件,高雄有冷冻食品工厂和食品行涉嫌低价收购快过期的冷藏肉,在冷冻一段
时间后解冻,并伪造标示为新鲜冷藏肉,卖给多家餐饮业者。卫生局获报,和检方等单位前
往工厂,查获了11.4吨的过期肉品,将以《食安法》开罚;检方也认定,业者涉犯虚伪标示
和诈欺罪,嫌疑重大。
工厂内一箱箱肉品堆得快比人高,高雄卫生局获报某冷冻食品工厂跟食品行贩卖过期肉品;
9日配合桥头地检署等单位,前往业者的仁武工厂稽查,查获包含牛猪鸡鸭鹅共11.4吨过期
肉品,部分过期至少半年,甚至更久。
高市卫生局食品卫生科技正郑慧君表示,“将审酌违规情节,依违反《食安法》第15条、第
44条、第52条规定,加重处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
据了解,工厂跟食品行由谢姓负责人夫妻经营,他们低价向大盘商或屠宰场收购即期冷藏肉
品,冷冻一段时间后再解冻,伪造标示,以新鲜冷藏肉的价格卖给下游厂商,谋取暴利,但
这些肉早就过期了。
工厂员工回应记者提问,“(老板要过来吗?)对,你再等一下。”
铁门缓缓降下,员工低调不愿多谈,谢姓夫妻经营的冷冻厂跟食品行,将过期肉卖给高雄及
外县市多家餐饮业者,检方正全力清查受害厂商及业者不法所得。
桥头地检署主任检察官谢肇晶指出,“经检察官讯问后,认谢姓及林姓被告均涉犯刑法第25
5条第1项,虚伪标示罪嫌及同法第339条第1项诈欺罪嫌。”
检方认定谢姓负责人夫妻俩嫌疑重大,但无羁押必要,让2人分别以40万元跟20万元交保;
卫生局也将持续追查违规产品流向、监督回收销毁。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704521
最近食安问题真的愈来愈多 到底是因为气候变迁 人心不古 还是经济不好 生意难做呢
牙磊牙磊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