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定义在此 欢迎国昌老师参考

楼主: piggy51016 (雷雷雷)   2024-07-11 18:07:30
https://i.imgur.com/PR2FGwE.jpeg
https://i.imgur.com/TgXAq7f.jpeg
https://i.imgur.com/GyVaOi7.jpeg
讨论法律应该要探究法律立定的背后精神
反质询的设立主要是希望官员面对问题时
能够面对问题并回答
而非以刺猬式的反问来造成对立
已达成立法监督行政的宪法份际
以此来说
官员如果想要进一步了解委员的问题
以便更好的回应质询
这时提出疑问虽属反质询的一种样态
但这不应该是我们禁止的事项
比较有疑义的应该是第三种跟第四种
第三种最著名的应该是柯文哲在议会敲桌子骂说你这录音档哪里来的
台北市政府可以这样被窃听吗
第四种就很难去界定
的确立法委员的问题一环扣一环
诱导式的提问意图让官员掉入陷阱
但官员又不能指出委员的漏洞陷阱
这应该是比较有争议的地方
以上
请国昌老师过目并给尤法官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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