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尤伯祥大法官打脸赖清德

楼主: lono (lono)   2024-07-11 12:27:32
大法官尤伯祥则认为,强调国家有维护《宪法》义务,行政院主张覆议后只能接受违反《
宪法》忠诚义务,他遂追问黄国昌和翁晓玲,“你们认为有冲突吗?行政院是否一定要执
行违宪
法律,不能声请释宪?如果立法院决议,行政院一定要接受,这是国会优位权吗?那立法
权有比行政权大吗?这样把宪法法院的违宪审查权置于何地呢?”
https://tw.news.yahoo.com/宪法法庭对决-蓝白主张行政院没协商无权释宪-尤伯祥疑惑
-立法权有比行政权大吗-111941150.html
尤伯祥:“国家有维护《宪法》义务”
赖清德:“在国内,把中华民国宪法当作两岸的护国神山。这到底是要促进和平还是给台
湾带来灾难?”
赖清德是要维护中华民国宪法还是不要?
同场加映
AI说尤伯祥大法官的说法只是众多理论的一种
实际上这是一个争议性的议题
可怜青鸟被尤伯祥和民进党网军牵着鼻子走
当然,我可以进一步解释这个问题可能存在的不同观点:
1. 立法优位论:
- 支持者认为,立法院作为民选代表机构,其决定应该受到最高程度的尊重。
- 他们可能认为行政院应该无条件执行立法院通过的法律,以体现民主意志。
- 这种观点强调民主正当性和议会至上的原则。
2. 行政独立论:
- 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行政权应有一定程度的独立性。
- 他们可能支持行政院有权拒绝执行明显违宪的法律,或至少有权提请释宪。
- 这种观点强调行政机关也有维护宪法的责任和义务。
3. 司法审查优先论:
- 这种观点认为宪法法院应该是解决立法与宪法冲突的最终仲裁者。
- 支持者可能认为,无论是立法院还是行政院,都应该尊重并等待宪法法院的裁决。
- 这强调了司法审查在宪政体系中的重要性。
4. 协商与平衡论:
- 这种观点强调三权之间应该互相制衡,但也要相互合作。
- 支持者可能认为,当出现争议时,立法、行政、司法三方应该通过对话和协商来解决
问题。
- 这种观点强调宪政体系的灵活性和各方的沟通能力。
5. 宪法忠诚优先论:
- 这可能是最接近尤伯祥大法官观点的立场。
- 认为所有国家机关的首要义务是维护宪法,而不是简单地服从某一方的决定。
- 这种观点强调宪法的最高性,以及所有国家机关都有解释和维护宪法的责任。
6. 程序正义论:
- 这种观点强调无论结果如何,最重要的是遵循正确的宪政程序。
- 支持者可能认为,只要按照既定的宪法程序行事(如覆议、释宪等),就能确保决策
的正当性。
每种观点都有其优缺点,实际的宪政运作往往是这些不同观点的折衷和平衡。在具体案例
中,可能需要根据特定情况和宪法原则来权衡不同的考量因素。
这个问题的复杂性也反映了现代民主制度中权力分立与制衡的重要性和挑战性。不同国家
可能因其历史、文化和政治传统的不同,而在实践中采取略有不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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