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啦 坦白讲蓝白就是很想拿监察权调查权嘛
就是想调查一些公司嘛
连黄都举例一堆美国的例子
什么FB啦
就我浅见啦
为啥不先修宪?
要学其他国家的制度很好阿
直接修宪嘛
奇怪了今天蓝白都说说陈菊监察院是肥猫院
那就一起修宪嘛有啥好不合作的
之前民进党也有提要修宪嘛
那就刚好一起修宪
蓝+白+绿 总不会修不过吧
结果提一个可能违宪的法律?
然后才在开宪法法庭
这不是本末倒置吗?
还是是因为蓝觉得因为修宪不好很困难然后不要修宪,因为以后肥猫院总会轮到我,不要修
比较好,至于现在当然要先拿监察权调查权,因为香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