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公部门揭弊机制 应与私部门区隔

楼主: benedict1011 (波掐波掐波掐)   2024-07-09 18:36:54
1.新闻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8080821
2.新闻来源︰ UDN
3.完整新闻标题
公部门揭弊机制 应与私部门区隔
4.完整新闻内容︰
揭弊机制恐成竞争对手恶意报复的手段,更导致企业机密外流!全球永续公益组织联盟理
事长王艺憓8日于《揭弊者保护法草案》公听会呼吁,私部门的揭弊应以内部优先,避免
企业无端遭到司法调查。学者刘邦绣指出,台湾企业大多为中小企业,难以一体适用《揭
弊者保护法草案》,建议立法应公私部门分离。
揭弊成复仇工具
王艺憓指出,防堵且揭露不法行为有助于产业的健康运作,但私部门的具体应用仍有许多
争议,如公部门与私部门的利益相关人不同、统一标准也难适用于不同的产业。
她指出,一旦揭弊者诚实原则失灵,对企业的商誉与投资人信心都会造成很大的影响,盼
揭弊者法案能采“行政立法双轨并行”,私部门应以内部优先,由行政部门指导各产业分
别订定揭弊原则,使企业有机会对指控进行了解与澄清,避免企业无端受到司法的调查。
“我国揭弊者保护制度仍在发展,贸然导入私部门会带来不确定的风险,”王艺憓举例说
,揭弊者保护法提供揭弊者完善的保护,甚至有薪资不受影响、职位保留等,其实与企业
的经营自主权存在冲突,如企业无法放心将工作交给揭弊者,却还要保留揭弊者的福利。
揭弊法难及中小企业
中信金融管理学院财经法律系主任刘邦绣指出,目前行政院版本的《揭弊者保护法草案》
采公私合并,但私人公司与公益的关系甚微,加上台湾9成都是中小企业,五人以下的公
司更不可能成立揭弊中心,所以要一并采用揭弊法的可行性不高。
他认为,《揭弊者保护法草案》采取公、私部门分离的做法相对可行,但如果最后决议要
以“公私合并”的方式进行,建议范围以上市上柜公司为主,因为这也关乎广大的投资者
,与公益更有关系。
鼓励公司内部斗争
万国法律事务所合伙律师洪志勋则指出,《揭弊者保护法草案》涉及层面广泛,如果直接
将私部门纳入草案,就是鼓励企业内部透过“揭弊”的大旗来争夺经营权,更使公司治理
的目的荡然无存。
他指出,无论是让公、私部门分别订定法规;或由公部门优先立法、私部门透过行政指导
的方式进行,才有助于《揭弊者保护法草案》草案的推动,因为企业内部揭密的层面过度
广泛,涉及特许行业、商业机密等议题。
5.附注、心得、想法︰
吹哨人法案终于有一些进展
但进入到各细项的讨论 各方的角度都必须要兼顾
不然最后弄一个根本不能执行的法
会乱成一团
如果以后有事没事向媒体爆料
也要收到吹哨人保护法的保护
真的会大乱吧!?
https://i.imgur.com/N11Pvy1.jpg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