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制民选中央政府有连任一次的限制,有合理也有不合理的地方。
但是县市长这种职位到底为什么要限制连任次数啊??
又不是封建社会还能自己养军队,难道换家人来选就比较好吗?
何不干脆让花莲王继续连任是有差逆?
县市长无任期限制对选民来说根本就没什么缺点,直接民选耶,又不是中国那种没得选的。
封建国家的中央政府才会忌惮地方势力。
我猜根本就是立法委员为了自己的前途利益才设这种游戏规则,
美国一堆市长任期也没限制啊,英国也没有啊,日本也没有啊,就算韩国也能当三任,
为什么就他马的台湾县市长只能连任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