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嗯,问题是,仍有1%无罪。
整件事的关键在:
郑 文 灿 把 钱 还 回 去 了。
如果没有还,甚至用掉了,那完美贪污,无人能翻案,连我也没办法。
但偏偏郑文灿还了!
所以关键在怎么理解把五百万现金放在郑文灿家这件事,
你说这叫收贿?
但考虑到最终还回去,
我认为要理解成
< 现 金 借 放 >
正如大家所说,现金五百万不是小数目,
平常人放在家里不放心,想借放在有力人士家中保管也是情理之中。
注意灿哥一下就凑出保释金,还是用2000元钞,
这告诉我们什么?
这告诉我们灿哥可能有在家看大量现金的小众嗜好,
我觉得灿哥就是好好跟法官解释他的小众嗜好,
也不介意朋友 现 金 借 放,满足他数钞票的嗜好,
我想就没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