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郑文灿获交保 传桃院4度驳回声搜 检批“

楼主: ke0119   2024-07-06 23:48:27
※ 引述《aass5566 (挑战国考第5年)》之铭言:
: 检批“行贿都收押、收贿的却放了”
: 欸 这边不是很懂欸??
: 收贿的不押 这个很少见吗??
: 相同的情况啦~
: 今天如果是 厂商行贿 一般公务员收贿
: 厂商收押没问题
: 毕竟大厂商都是有钱人
: 万一逃亡或是到处串证就糟糕了
: 但公务员毕竟是没有逃亡串证的可能
: 所以就算是公务员收贿
: 最后不收押 静待调查 也没有太大的问题吧?!
: 今天检调单位说这个
: “行贿都收押、收贿的却放了”
: 算很少见吗??
林益世收贿案:
2012年10月25日晚间9点,台北地院召开羁押庭,
特侦组强烈反对林益世交保,检察官还当庭举前立法院长刘松藩、
前立法委员罗福助弃保逃亡的前例,希望法官裁定续押林益世。
但受命法官纪凯峰26日凌晨零时仍裁定,准予林益世5000万元交保候传,
限制住居、出境,且须每晚7时到9时到辖区中仑派出所报到。
特侦组不服,提出准抗告,28日下午遭台北地院裁定驳回,
检察官不得再抗告。
一审 2013年4月30日
林益世合并执行有期徒刑7年4个月
二审 2016年2月26日
林益世的部份,收取6300万元依
“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褫夺公权8年
三审 2018年8月22日
林益世公务员对于违背职务之行为收受贿赂部分
(收取6300万元)撤销,发回台湾高等法院;
职务上要求贿赂、隐匿贪污部份无罪定谳;
公务员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褫夺公权2年林益世公务员对于违背职务之
行为收受贿赂部分(收取6300万元)撤销,发回台湾高等法院;
职务上要求贿赂、隐匿贪污部份无罪定谳;
公务员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褫夺公权2年
林益世于2018年9月入监服刑,仅服刑1年7个月
就获得假释出狱。
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 2021年6月9日
判决林益世收取6300万元依“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权力及机会
,故意犯恐吓得利罪”判处4年10个月,褫夺公权5年,
目前上诉中。(检察官觉得判太轻,林益世觉得判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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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从2012年涉嫌收贿交保后,
一直到6年后的2018年才入监服刑,
由于是轻罪入狱,因此他现在只坐1年7个月的牢,
重罪的部分还在上诉中。
所以你说收贿的交保常不常见麻~?
恩~~~你看这个交保近六年的;
假释后他罪审理还在继续交保~
所以你说交保金500万难不难凑?
恩~~~你看这个交保金5000万的在17小时内凑齐。
结果这交保金5000万的看起来也不会被判贪污重罪了。
唉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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