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转录] FB 黄国昌 “机关代表人”与“诉讼代理

楼主: were40228 (mid2king)   2024-07-05 21:32:29
: 法规名称: 宪法诉讼法
: 第 8 条
: 非律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得为诉讼代理人:
: 一、法学教授、副教授或助理教授。
: 二、当事人为公法人、机关、公法上之非法人团体时,其所属办理法制或法务相关业务

: 专任人员。
: 所以回黄国昌回这个要表达啥可以有人告诉我吗?
: 诉讼代理人跟他是不是律师根本一点关系都没有
: 所以有小葱可以告诉我
: 他回这样一大段话要表达啥吗?
: 他不是法学教授吗?所以一定要用律师身分去吗?
因为条文是”非律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而黄国昌本身具有律师资格 所以不能适用此项条款
仔细一点说:
黄国昌现在的身分是立委/律师/法学教授三者同时存在
所以
1.因为是立委 虽具有律师资格 所以照规定无法行使律师职权
2.因为具有律师资格 所以就宪法诉讼法规定不能适用第八条第3项
故因上述两原因 黄国昌无法以诉讼代理人身分出庭
所以才以机关代表人身分出庭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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