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战日订了!国会改革法案释宪全受理 宪法法庭公告8/6言词辩论
太报
作者 侯柏青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等国会改革相关法案引发宪政争议,民进党立院党团、行政院、总统
赖清德及监察院分别声请释宪、暂时处分,宪法法庭评决受理民进党团声请案后,已定10日
开庭审理暂时处分。宪法法庭今天再度公告已受理总统等3单位声请案,火速订出8/6开庭进
行言词辩论。
蓝白合力通过《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刑法》相关条文修正案,总统赖清德6/26公告后正
式生效,民进党立委柯建铭等51人、行政院、总统赖清德及监察院等4单位依序向宪法法庭
递状,提出法规范宪法审查及声请暂时处分。
立委声请案部分日前先由宪法法庭评决受理,宪法法庭已订出7/10下午2点进行暂时处分的
准备程序庭。
此外,宪法法庭今(7/4)天也公告评决受理行政院、总统赖清德及监察院声请案,并依法
在宪法法庭网站公开书状,3声请案将加入立委声请案合并审理。宪法法庭今天公告,订于8
/6(周二)早上9点到下午5点进行言词辩论。
宪法法庭今天也同步公告争点题纲,另宣布法庭之友声请许可及意见书的提出期限,宪法法
庭指出,当事人以外的人民、机关或团体,如果认为和这些声请案件有关联性,可以在7/20
(收文日)前声请宪法法庭裁定许可。经宪法法庭裁定许可者,应于7/31(收文日)前提出
法庭之友意见书。
宪法法庭公告争点题纲
一、2024年6月24日修正公布的《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增订暨修正条文全文,及同日公布之
《刑法》第141条之1,其立法程序是否有明显重大瑕疵?
二、立法院职权行使法下列条文之规定,是否违宪?
1、总统国情报告部分:第15条之1、第15条之2、第15条之4
2、质询部分:第25条
3、同意权行使部分:第29条、第29条之1、第30条、第30条之1、第31条
4、调查权部分:第45条、第46条、第46条之1、第46条之2、第47条、第48条、第50条之1、
第50条之2、第51条、第53条之1第2项
5、听证会部分:第59条之1至第59条之9
6、其他受理部分
三、《刑法》第141条之1规定,是否违宪?
https://www.taisounds.com/news/content/97/134465
备注:
国民党方面的消息是,傅子文总召说不会派国民党立委出庭,会请专业律师、专家学者出席
国民党是不把专家翁上人晓玲当一回事吗?还有天王吴宗宪,小蓝战友大法官的法官国葱老
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