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下星期开始,国众两党都要开始组调查委员会了。
先不管法条是否违宪,光是全合宪就会出一堆问题,我们来讨论看看,可能会出什么问题
。
先不管听证会,法条先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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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5条,46-1,调查委员会成立要院会同意,且按党团比例分配成员。
如此看来,民众党在调查委员会只会有一席,且不会是召委(蓝不会礼让)。黄国昌会不
会改走委员会调查专案小组?但tmd 委员会人数又不够,这一点,我们可以观察调查委员
会如何组成。
2。46-2, 会碰到司法和监察院权限,按新法别院碰了立院这里就要停止调查。
这里是大违宪争点,我们可以看看调查委员会成立时的调查范围设定有多广,会不会包山
包海,大法官等著看呢。
3。47条也是大争点。之前立院调阅权是要院会同意,现在是调查委员会或委员会调查小
组就能行调查权,就看大法官怎样看这调查权的扩展。
4. 48条处罚就不说了,我想看看第一个被罚的是谁,嘿嘿。
5. 49条工作人员也会是问题。立院本身人员能力与工作量够吗?院长指派的专业人员专
业度与公正性如何?预算呢?都是问题。
6。 50条是立法瑕疵。因为过的是民进党再修正动议版本,没规范调查专案小组。
这个泄密问题可能会很严重。
7。50-1,50-2 之前就吵翻了。尤其是调查成员专业度和被调查者律师这块。
8. 52 这条是我最感兴趣的一点。
我们都知道,蓝白要调查权一个很重要的目的是开记者会说我们好棒棒,有查到什么什么
了,一直持续凌迟执政党。
现在这条规定调查不公开,和侦查不公开一样,那怎么凌迟执政党呀?
但我们也知道,调查内容是一定会外传的。之前遇到这种事,我们是骂检察官。那未来我
们要怎样谴责立委违法呢?
大法官在看呦。
。。。。。。
目前随便看看问题就这样多,希望蓝白立委要小心,大家等著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