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当大法官释宪本身就违反宪法精神时?

楼主: jump2j (Lockel)   2024-06-26 21:55:35
※ 引述《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之铭言:
: 上次问到释字719号,"原住民保障名额"的释宪,
: 大法官引用联合国和世界劳工组织的规章,来说保障名额并不违宪;
: 但这问题很大啊,首先我们不属于联合国、世界劳工组织也不是一个有约束力的组织,
: 用这种非国内法的东西来判定合宪,不是很荒谬吗?
: 我认为这种释宪本身就是违反宪法精神,但没有人可以制裁这种违宪判决啊!
: 顺道一提,某翁大师的丈夫是反对这条的...
其实原民工作保障法跟政采法本身就是得到多数民意授权的立法者制定的法律
大法官只是被动地宣告这个条文合宪而已
所以我不太理解你为什么会认为大法官是皇帝 (法律又不是大法官订的)
不过,如果你真的真的很不满这个规定
其实只要督促立委修法废掉这个优惠性差别待遇就好了
(看你是要透过私人管道委托、打电话去服务处骂,甚至发起公民活动抗议都可以)
毕竟大法官宣告合宪的法律,立法者还是可以自行增删修改
就像不当党产条例也被大法官宣告合宪,国民党还是想全部改回来一样
并不是说大法官一宣告合宪,这个法律就不能改了(你把大法官想太大了),既然是立法者
自己制定的法律,立委们想废还是随时可以废掉的
并没有什么谁是皇帝的问题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