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jacklyl》 之铭言:
: 我国会达人
: 我来解释一下黄捷在说什么
: 通常法案流程是这样
: 一读->付委->委员会排审->送出委员会
: 那在付委跟排审之间呢,有一个规定就是
: “在下次院会解散前,都还可以提出对法案复议”
: 所以如果各党团没先签好“不复议同意书”
: 那委员会就不能够排审,要再等一周,
: 等下次院会解散,确定没有被复议才能排审
: 那因为本会期剩没几周快结束了
: 所以黄捷才怪到国民党身上
: 不过黄一半(黄捷)只说一半没有说的是
: 国民党今天有说没签的原因是
: 因为今天的版本只有民进党跟行政院版
: 国民党对于版本内容条文有疑义
: 希望能民进党能等国民党的版本一起充分讨论
: 并说会尽速提出,希望在这会期尾声或下会期的一开始再排审
: (这就像是国会改革法,民进党当时希望在野党等民进党版本提供后再讨论)
: 黄一半只说一半,
: 所以大家才看不懂“不复议同意书”在干嘛
: 也看不懂干嘛国民党不签
: 至于为什么过去8年不急,有待政黑小绿鸟补充
嗨,你好,我不是国会达人,
也不太理解消防专业,
但是我大概懂得看法案修法沿革,
这个法呢,你可以稍微看一下本次修了什么,
然后你可以判断为什么有时候很难修过,
全部修法内容很多,
这边只引一部分来讨论,
第七条 开业建筑师、电机技师得执行
灭火器、标示设备或紧急照明灯等非
系统式消防安全设备之设计、监造或
测试、检修,不受第一项规定之限制。
修法缘由:
考量本法八十四年八月十一日修正公
布施行之暂行人员制度已实施约二十
八年,消防设备人员已近运作需求人
数,评估再三年即达定量人数,为使
暂行人员有更充裕之缓冲,以五年为
落日期日;另消防法规历年来因应社
会发展及灾例多次修正,及综合暂行
人员与执业电机技师、开业建筑师等
团体之意见,基于提高消防安全设备
施工品质,回归消防技术专业,简化
小规模场所、简易室内装修之审查程
序与社会期待,参采本法第九条第一
项第三款非系统式简易消防安全设备
得由管理权人检修之精神,明定简易
非系统式消防安全设备得由前述技师
与建筑师执行本条第一项之业务,爰
修正第二项并增订第三项。
这种法案修正,最大症结点通常会是
剥夺原有执业者利益,
或者你要称挡人财路,
这可是很可怕的行为,
所以好不好推? 很难,
你要面对原本势力就很大的建筑师公会,
会不会很辛苦? 非常辛苦,
建筑师是建筑案唯一监造人,
但是他们不会轻易放弃监造的业务,
所以很难达到专业工作分项监造的目标,
在讲下去就太复杂,
总之,法案推不推的动跟利益分配关系很大。
另外你如果有长期关心消防相关法案推动,
那我可以推荐你关注林岱桦,
是的,虽然这些法案很难推,阻力很大,
但是林岱桦跟庄瑞雄去年成功推过
“消防设备人员法”
这完全是新法,很可笑吼,
搞了老半天,消防设计、监造人员的资格,
去年才完成立法,
其中的辛苦很难体会吧,
当然如果你偶尔花时间关心青鸟的话,
就不会很难发现,
原来台湾各地有很多人是很在意
这块土地的成长,
最后附上他们去年草案过的时候的新闻,
我看委员跟理事长开心的模样,
我觉得有很多人默默的在台湾做
很重要的事情是非常好的。
https://news.owlting.com/articles/357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