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以前公民课就交过了
行政院如果对立法院的法案认为窒碍难行
可以提起覆议
覆议回立法院若是不通过
行政院依法可以提起释宪
奇怪
怎么目前看下来
立法院觉得提释宪就是毁宪乱政啊?
行政院根据中华民国宪法
赋予机关五权制衡的权利
去捍卫自身
请问这部分是错在哪呢?
今天释宪
还是有机会不过的吧?
当时蓝白最爱讲的585
自己去翻大法官名单
还不是一堆国民党提名的?
最后也是判定真调会扩权啊!
所以现在想要毁宪乱政的
其实是不是立法院啊?
人家行政院照程序来
反而还被嘴
奇怪了
立法院这个逻辑是不是代表
总统行政院考监
都要听立法院的呢?
这样还觉得自己不是扩权喔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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