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47人案
违反香港国安法被起诉
控方建议法官
可以根据香港刑事罪行条例
依首要份子罪行重大积极参与其他参与者量刑
(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用语一样耶....)
法官要求控方说明哪些人属于首要份子
控方怎么认知的
结果控方说要基于事实才能判断
这个要求很困难
法官说你不说
我判成其他参与者
你还不是会上诉
https://i.imgur.com/fXivX4Q.jpeg
干
让我又想到定义反质询那个鸟事
上法院法官一定会问理由嘛
你讲不出来就死定了嘛
香港法官都知道的道理
台湾法官怎么不知道咧
想不到香港法官
依然还是人权的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