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堆低能智障绿狗只会吃屎。
讲了N次了
人家都是依照立法院议事规则进行审理,
所以是违反了那一条,也说来听听
有异议就是保留送委员会的政党协商再处理,
委员会的政党协商不成,
就是再送院长主持的朝野协商,
朝野协商不成冷冻器一个月后
就是可以送院会处理表决,
以前民进党立法院立委过半
柯建铭就是这样玩立法院的议事规则的。
之前柯建铭有时还会靠么说,
我们没有美国时间陪其他党玩。
新闻翻一下都有。
至于柯建铭一直靠么说要点名表决才更好笑,
当年柯建铭可是说点名表决应该要淘汰了,早就不适用了,好吗?
结果今天又一直靠么,没有点名表决就违法
才更好笑。
对了。
当年柯建铭用释字342号来解套自己。
刚好也是打脸现在的自己。
讲白了,就是只要有经过表决就是合法。XD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29日晚上说,“远近”问题,议事规范第53条规定,关于人选、款项、时间、数字等,依提出的先后顺序,依次表决至通过其一为止。款项、数字就是依照先后顺序。他进一步说,大法官释字第342号释宪理由书载明,各国国会议事规范,除成文规则外,包括各种不成文例规,适用之际,且得依其“决议”予以变通。
柯建铭表示,在野党团要了解自己的极限,如果极限是瘫痪国会遂行政治目的,包括禁食,谁会同情?对民进党团而言,只能尊重,议事规则修了十几次是应该重新考虑翻修问题,如点名表决,时代不同,现在立委投票结果都会显示在议事墙上,过去没有表决器时代的点名表决,在院会已不适用。
http://i.imgur.com/acUFXYg.jpg
引述《devidevi (凯特)》之铭言:
: ※ 引述《fdtu0928 (黑米)》之铭言:
: : 吴宗宪说,释宪结果有三种可能:全合宪,部份违宪,全违宪。
: : 现在大多数人都认为会部份违宪,全合宪有谁敢喊呀?
: : 那我们来思考一个可能性:
: : 立职法修正案有可能全部违宪吗?
: : 这种可能性,应该仅存在于立法程序出现明显而重大瑕疵(释字499)。而民进党立法院党
: : 团的确也在他们的声请书里有一项是往这方面写的。
: : 昨天总统府洪律师提到一个重点:这次法案有太多“未议而决”的瑕疵。
: : 这个“未议而决”瑕疵,是个新争点,但的确是与宪法63条里立法院职权里“议决”二字
: : 直接冲突的。而这个瑕疵,会导致立法粗糙,品质低落的。
: : 我们看看过去一个月的讨论,无论蓝白说了多少次有讨论了,是民进党不愿意讨论。。。
: : 但从所有议事录与ivod看来,就是没有充份审议,太多条文未议而决呀!许多法界专家也
: : 表达了这个看法。
: : 然后小草就只好说:那民进党过去八年不是也这样吗?
: : 这就对啦!若这个立法程序成立,那未来蓝白联手,或任意一个多数党,就可以无限用表
: : 决通过任何法案,那释宪案或街头运动就会无限发生,大法官不会觉得累吗?
: : 所以,大法官会不会干脆这次就用太多“未议而决”瑕疵为理由,一次宣告立职法全部违
: : 宪,让未来这种强行表决的立法形态消失呢?
: : 其实这样还不错耶!管你哪党未来国会过半,只要你敢强行表决,法案就有违宪危机。
: : 我如果是大法官,我就会利用这次机会解决掉这个问题。
: : 当然啦,我不是大法官,大家觉得呢?
: 如何定义充分审议
: 如果是照民进党现在逻辑
: 未来只要任何一个小党不同意,所有的法都不能通过
: 一样不能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