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塔绿班说一亿多的鸡蛋采购是临时采购不需要合约
这个.......其实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可以看看
不然......会蛮糗的
我们看看这个
https://0rz.tw/coNpL
机关依政府采购法第105条第1项第2款办理紧急采购作业指引
捌、履约管理与验收
一、不及与厂商签订契约者,应先有书面、电报或传真协议,作为履
约之依据。
也就是说
就算当时你来不及订合约也要有书面的履约依据
但这还不是重点
陆、开标(比价或议价)作业
八、机关办理紧急采购,确因时效急迫性,未能适时完成采购程序者
,应尽速补办相关程序。
也就是说
你到最后还是得把合约给弄出来
总之
就算是紧急采购还是要有合约
但一两年过去了
我就问这一亿多的鸡蛋采购合约在哪??
说要合约后补的话,一年多了也该补出来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