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rossroadMEI (江岛十路)》之铭言:
: 出来玩啊 不就好有见解
: 1.是大日自己要增建的 还同意所有权给市府
: 2.是NET自己同意透过租金减免来帮大日盖房子的
: 3.1楼跟2楼原本都是东岸的主体建物 哪来的独立出入口啦
: 4.希望你家可以让我住喔 原来你家的所有权人这么好移转
: ※ 引述《raes88097 (阿)》之铭言
: : NET问题吵得沸沸扬扬
: : 其实很多问题都被混在一起讲,这几天看了新闻大致整理几条线
: : 我不是承办律师,相关事实都是看新闻,如果讲错了请不吝指教更正
: : 一、建物产权纠纷(法律问题)
: : 据新闻报导,基隆市政府和大日公司依促参法签OT(类似委托经营契约)
: : 范围是1楼及地下停车场,这部分是公有财产应该没问题,委托给大日公司经营
: : 大日公司后来又租给NET,让NET出资兴建2-4楼并经营
: : 基隆市政府和大日公司契约到期,基隆市政府要收回建物
: : 基隆市政府说2-4楼是公有市产,NET说2-4楼是独资兴建
地是基隆市政府的
租给大日1楼及地下停车场
大日租给NET,NET盖2~4楼
现在基隆市政府无论什么原因要拿回这块地
NET主张2~4楼是自己盖的,因此产权是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