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陆颁新规惩治台独分子 “4情形”最严重可

楼主: fcfd (哇!)   2024-06-22 02: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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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颁新规惩治台独分子 “4情形”最严重可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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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1 16:02 联合报/ 记者陈政录/北京即时报导
大陆21日发布关于惩治“台独”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自今日起实施,其中
,大陆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马岩列举“分裂国家罪”的四种情形
,包括建立台独组织,改变“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法律地位,和推动台湾加入国际组织、
窜改“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事实等。大陆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孙萍补充,分裂国家犯罪最
高是死刑,追诉期是20年。
6月21日,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共安全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
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在今日下午大陆国台办临时召开的记者会上,邀请大陆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部门官员就
意见内容进行介绍,并回答媒体提问,但仅开放获安排的大陆媒体提问,也仅开放驻北京的
台湾媒体和大陆媒体入场。
对于何谓“台独顽固份子”适用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的具体情形,马岩表示,关于
分裂国家罪,意见规定了四项具体情形,一是发起建立台独分裂组织,策划制定台独分裂行
动、纲领、计划、方案,指挥台独分裂组织成员或者其他人员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活动。
二是透过制定、修改、解释、废止台湾地区相关规定,或透过公民投票等方式图谋改变“台
湾是中国一部分”的法律地位。他说,这主要是针对台独顽固分子操弄法理台独作出了规定

第三,是透过推动台湾加入仅限主权国家参加的国际组织,或对外进行官方往来,军事联系
等方式,图谋在国际社会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台湾独立”,这一情形主要
针对的是台独顽固分子拓展所谓国际空间,依外谋独、依武谋独的分裂情况。
四是利用职权在教育、文化、历史、新闻传媒等领域大肆歪曲篡改“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
事实,或者打压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国家统一”的政党团体人员。
煽动分裂国家罪方面,马岩说,意见明确规定以“将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为目的”,顽固宣
扬台独分裂主张及其分裂行动纲领、计划、方案,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定罪处罚。
在稍后的答问中,大陆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孙萍补充,分裂国家犯罪最高是死刑,追诉期是
二十年,并指若情形特别恶劣,即使超过二十年,在报请大陆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以后仍可
追诉。
对于台湾民众忧虑,大陆国台办发言人陈斌华说,这是世界各国通行做法,大陆依法惩治台
独顽固份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合情合理合法。他强调,意见执行惩治措施只针
对极少数台独顽固份子,不涉及广大台湾同胞。
至于大陆是否将发布更多台独顽固份子名单,陈斌华说,对于意见规定的分裂国家,煽动分
裂国家犯罪行为的台独顽固份子,大陆都将坚决采取惩治措施,奉劝台独顽固份子尽早认清
形势,悬崖勒马,痛改前非。
5.附注、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备注 ※
今日两岸都有重大法案即将公布&正式执行
不过一般民众无需惊慌
两边公布的法案都只针对少数人 99.9%不受影响
有赴中旅游&出差的台湾民众无须担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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