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黄国昌看来放生藐视国会罪了

楼主: noway (跟我一起上天堂)   2024-06-19 23:08:11
※ 引述《benothing (禹枫)》之铭言:
: 下面是完整的质询影片:
: https://youtu.be/0CZ7SFT9NXI?si=GZjSVSWhG5ECcpcH
: 他能做的就是混淆概念,还有阻止对方回答,
: 发现答询的官员都回答在关节上,要破防了,
: 只好回头找韩国瑜请求帮忙。
: 这种辩论技巧非常需要场地跟裁判都是自己人,
: 不然对手其实只要会说话,就能斗赢黄国昌了。
: 这大概可以解释,
: 为什么黄国昌完全不敢街头宣讲,
: 还有为什么只敢找明知道不可能垫高他的赖清德挑战,
: 在公平的情况低下,黄国昌没有任何胜的可能。
: 其实更惨的是接下来的大法官释宪,
: 我不是很清楚程序,
: 大法官在释宪之前,似乎会邀请两造过来讲述一下合宪与违宪的理由。
: 我不能想像黄国昌要大法官闭嘴,
: 或是不准他提问的情况。
: 大法官再不济,也是有相当法学素养,
: 也挺过立院的提名程序,
: 所以没道理跟智障葱粉一样被唬得一愣一愣。
: 说老实话吧,
: 其实整个民众堂已经翻页了,
: 甚至国民党早就把责任切割给黄国昌,
: 我膝盖都知道傅其昆不可能跟大法官解释这一些。
: 胜负已定,民进党跟青鸟都已经转移到下一个战场了,
: 你们准备好看到黄国昌又打脸昨天的自己吗?
葱:立委怀疑就可以课刑责一说何来?
郑:主观认定不合理 范围太大
葱:最后裁量在检察官起诉与否跟法官判决ㄟ 况且起诉门槛是依据证据而不是怀疑
郑:会让官员心生恐惧造成寒蝉效应
(回避了最后裁量还是在司法权 不能说谎所以心生恐惧噗噗)
卓:违反法律明确性原则
(回避了最后裁量还是在司法权)
葱:国外有国会听证调查权的国家对于藐视国会都不需要符合法律明确性原则
而这次法案的要件与国外一模一样
(因为有构成要件就够了 刑法亦同)
郑:国外是三权分立 台湾是五权分立
(回避了构成要件相同的论点)
葱:宪政体制不影响构成要件
郑:释585的说明对立法院调查权有所缩限
(还是回避构成要件相同的论点)
葱:原本宪法规定立法院对于总统任命的人事审查权没有设时间上限
现在只是增加了“审查时间不得低于一个月”却变无限期延长?
卓:没有设上限就不该设下限
(这边逻辑彻底崩掉嘎嘎嘎)
葱:所以照你的意思现行宪法违宪? 当年赖清德说人事审查时间太短像赶鸭赶鸡
后面质询时间就到了 我个人觉得卓这题真的完全不知道工杀小
无限期没问题 设一个不能低于的时间点却有问题?
这样通篇下来你还能说国葱“混淆概念,还有阻止对方回答”
我看你不是滤镜开太大就是噗噗噗我不好意思说了
大概是降嘎嘎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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