葱:(尖叫一大段 声音很扁 很吵)
卓荣泰:重新审慎条文内容的文字。
葱:你们自己散布假讯息。
卓:我已经回答了,是你没有听到。
葱:你的回答是什么?中华民国法院因为怀疑就会课予刑责?
卓:我们在讲的是中华民国立法院。
葱:立法院不会课予刑责啊,法院会啊。
卓:你怀疑就把他送去法院,但是…
葱:送去法院就会课予刑责?
卓:这个“怀疑”就是主观的认定,立法委员不是检察官。
部长:这会造成很大的寒蝉效益,这对政务的推动有很大的戕害。
葱:起诉的是检察官啊。
部长:但是被追究被调查被侦办,对官员是很大的危害。
卓:委员,让我讲一句话?
葱:我在讲话你一定要插嘴吗?院长可不可以控制一下。
卓:我有请求,不是直接插话。
葱:美国联邦法@*#&$*在国会虚伪陈述,依照你的标准有没有违法正当法律程序。有没有违
反法律明确性原则。
卓:现在在讨论你的职权行使法文字违反法律明确性,不是在讨论美国的法律啊!
葱:他的法律构成要件跟我们一模一样嘛!
部长:我们国会的调查权是补充性的权力而已。
葱:美国法的规范跟我们哪里构成要件不一样?
部长:我们从宪法的设计来…
葱:我请教你又讲不出来,好~没有关系。(插嘴)
部长:宪法设计是不一样的。
葱:德国@(*#&$构成要件跟我们哪里不一样?
部长:德国并没有质询需要入罪的,质询的内容是根据…
葱:来~我们再看一下噢。(插嘴)
部长:德国并没有质询当作入罪的理由,德国是三权分立。
葱:大家心里都有把尺。(你无尺)
(消音)
葱:没有关系啊,我从头到尾的问题,你都不敢回答。
卓:你的问题都不是真正宪法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