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arss (GrandSlam号:)》之铭言:
: ※ 引述《remora (remora)》之铭言:
: : https://reurl.cc/nNAQOn
: : 美国众议员居然投票认定司法部长藐视国会罪,美国民主已死!怎么美国青鸟还没在国会
: : 门口抗议美国民主已死?
: 你贴的网址不就正好打脸蓝白提的国会改革...
: 内文就写了
: 众议院以216赞成、207反对的投票结果,判定加兰“藐视国会”,
: 但这不太可能产生任何实际的结果。这项谴责将提交给司法部,
: 然后由司法部权衡是否值得对加兰进行起诉。
: 再来给你看智障蓝白提案的版本
: https://udn.com/news/story/123475/7979589
: 调查权的部分:
: 法人、团体或社会上有关系人员违反“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规定,
: 于立法院调阅文件、资料及档案时拒绝、拖延或隐匿不提供者,
: 得经立法院会的决议,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处罚
: 至改正为止。受处分者如有不服,得向立法院所在地的行政法院提起
: 行政诉讼。
: 蓝白提案的是直接国会投完就直接罚钱,不是交由司法
: 这些细节也是蓝白立委一直不敢面对人民质疑的地方....
: 只会一直跳针国外也有藐视国会罪.....
这就是黄一半骗你的方法,除了解释法条常选有利的一半,连抄法条也常抄有利的一半。
就藐视国会罪来说,在美国是人民官员都适用/罚钱关监牢都是由法官判,简单明了。
直觉来说,这不是比较合理吗?
可是为什么在黄国昌的版本,为什么把罚钱留给立法院/关监牢排除了人民?
这样不是很麻烦,很奇怪吗?
这就要回到大家一直都搞不清楚,517那个"最高机密"版本了。
在415委员会时,那时有大约十五案乱七八糟的/未经并案审查的法条被全案保留,
那时的版本,人民是会被抓去关的!
记得这次刑法修了141—1吧?
415出委员会时,其实是要修141—1,还有141—2的!
(这里有傅王和翁好大两个版本,根本不知道要审谁的)
在这个版本里(傅王版),两项分别规范听证和质询,然后是罚三年以下,
(人民和官员一样)后来才改成一年以下(拿掉人民),然后反质询也要抓去关六
个月的!还记得吗?
所以民进党才一直问什么叫反质询的定义,原因就在这。
然后在517的版本时,最高机密版本,两项合一,改成只罚公务员,然后一年以下;
拿掉反质询要关的规定。
所以大家知道了吗?要不是415到517之间民进党拼死抵抗,其实国众版本是想
抄美国人民/公务员都可以被关的制度(司法),再多加了委员会可以罚钱(加料)
最后逼不得已,民怨太大,才把关人民拿掉/但多加了立院罚钱。
这样懂了吗?这些是黄一半不会告诉你的。
他就是个恶心的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