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伯洋的主张明明就有写成修法的提案
在讨论前不是应该看清楚吗?
就是加强现行条文而已,
那些说管制措施没有实际功能的,
要不要顺便把现行条文直接删掉啊?
蓝白粉现在就一直脑补、一直滑坡,
真的好恶心!
你们先把沈伯洋的提案先看一遍再来讲啦!
就几页而已,
不会连这个都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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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7zjrueP.png
https://i.imgur.com/ZhTyYEQ.png
https://i.imgur.com/I15GAOq.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