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不好意思 黄国昌太反智了 我先脱队了

楼主: integralhsu (integralhsu)   2024-06-09 22:01:15
国昌的修法不但与585 矛盾,还会自相矛盾,例如:
1. “受要求调阅文件之机关,除依法律或其他正当理由得拒绝外,应于五日内提供之。
但相关资料或文件原本业经司法机关或监察机关先为调取时,应叙明理由,并提供复本。
如有正当理由,无法提供复本者,应提出已被他机关调取之证明。”
2. “被质询人除为避免国防、外交明显立即的危害或依法应秘密的事项,并经主席同意
者外,不得拒绝答复、拒绝提供资料、隐匿资讯、虚伪答复或有其他藐视国会的行为。”
也就是说如果主席要求公布,公务员是否可以引用前一条(1),主张有合理理由或可能违
反机密保护相关法律拒绝,从而规避藐视国会? 好像不行。可是两条都是国昌执笔写出
来的,该怎么办?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