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关于第二十五条反质询...

楼主: acln0816   2024-06-08 18:45:16
蛮好笑的
不知道在我原来回文下面推文
怎么突然有一群人开始吹捧起我们的立委程度来了
三读通过的法案
罚锾都可以漏写“新台币”
51+8的立委
以及他们各自都有6-8位助理
起码超过350-400个人
没有一个人有发现
以那群人在吹的立委程度
怎么可能看到后会没有发现呢?
因为事实上是根本连草案法条看都没看过
就跟着党团举手
然后说这些立委水准有多高
讲的出来不会觉得恶心喔
更可悲的是在那护航的
明明知道立院的那群人投票基本上就是看颜色举手的
硬要吹的多高尚
所以说他们做的决定一定是秉持自己的良心

骗人还是骗自己啊
然后漏写了“新台币”后
有哪个高尚的立委出来道歉吗?
没有啊干
我大立委耶
错了就错了不然你想怎样?
台湾的立法院就是一个先分清立场再确定是非的地方
就是这么现实
在那边唱高调护航的你就继续装死吧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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