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关于第二十五条反质询...

楼主: acln0816   2024-06-08 15:51:47
其实就一个概念
黄国昌既然拿开罚单举例
这里也用开罚单回
现在立法院认定有没有说谎这件事是多数决
院会多数通过后就可以罚钱
你如果不满就去行政法院吵
法官如果认为没有你说谎的话
那就是啥事都没啦
这就像是你路边停红线时
开罚单的却不是警察
而是从你车子旁边抓五个路人
然后让他们决定要不要开你罚单
这五个人
可能是附近的店家老板
可能是检举魔人
可能是马路三宝
可能是法律系大学生
可能是8+9
可能是各种可能出现在路上的任何人
他们到底有没有交通违规概念无法确定
但就是由他们多数决决定你会不会吃罚单
我们现在立委的水准就大概也就是路人程度而已
给他们多数决认定是不是说谎、要不要罚钱
除了看立场、看颜色来投票外
最好是会专业客观的决定啦
妈的
给你爸骗喔
装肖维啊
※ 引述《amanda815625 (樱井丽子)》之铭言:
: ※ 引述《killua92 (桩白)》之铭言:
: : 今天齁,战国策不知道出了什么毛病
: : 给小草网军这么巨大的工作量,洗了好几篇的国昌好棒棒文
: : 先给道德长城的连结:
: : https://youtu.be/yfwXL_sJTlI?si=AoCC8sIlG-3oSYpp&t=4559
: : 黄国昌:今天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直接说:你反质询,我要罚你钱!没有人设计法律这么粗鲁的
: : 黄国昌:你反质询,主席要制止你(你不可以这样喔),主席制止你,你还不听,也不是现场主
: : 席或质询的官员(喔!你反质询 我要罚你10万),是不是真的有构成,给予处罚,还是要到院
: : 会里面做决议,而且喔,你不要以为院会做的决议是结果,反质询官员如果不服,还可以去
: : 行政法院救济. 最后的司法审查或司法救济,最后在把关的是谁?还是法院
: : 来 我们来看一下法条
: : https://reurl.cc/yLlGRD
: : 法条连结在此
: : 国会扩权法第二十五条(反质询) 黄国昌最高机密三读通过版本
: : 第二十五条 质询之答复,不得超过质询范围之外,并不得反质询。
: : m被质询人除为避免国防、外交明显立即之危害或依法应秘密之事项者并经主席同
: : 意者外,不得拒绝答复、拒绝提供资料、隐匿资讯、虚伪答复或有其他藐视国会之行为。
: : 被质询人非经立法院院会或各委员会之同意,不得缺席。
: : 被质询人违反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主席得予制止、命出席,并得要求被质询人为答复
: : 。被质询人经主席依前项规定制止、命出席或要求答复却仍违反(保留,送院会处理)
: : 一、为完备立法院监督行政之权,修正本条之规定。
: : 二、条项变更,于被质询人答复超过范围时,主席之制止权移列至第四项。
: : m三、被质询人应有不得拒绝答复、拒绝提供资料、隐匿资讯、虚伪答复或有其他
: : 藐视国会行为之义务,且亦不得无故缺席,以维护询答之品质,使国会能够善尽监督之义
: : 务,故修正本条第二项与第三项。
: : 四、本条增订第四项至第七项。
: : 对于被质询人有拒绝答复、拒绝提供资料、隐匿资讯、虚伪答复、其他藐视国会行为或无
: : 故缺席等行为时,按其情况予以如下之不同处理:
: : (一)对于藐视国会之被质询人,主席及质询委员得提议,经出席委者,由主席或质询委员
: : 提议,m出席委员五人以上连署或附议,经院会决议,处被质询人二万元以上二十
: : 万元以下罚锾。
: : 前项情形,经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者,m得按次连续课处罚锾。
: : m前二项罚锾处分,受处分者如有不服,得于处分书送达之次日起二个月内,向立
: : 法院所在地之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m违反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之政府人员,由主席或质询委员提议,出席委员五人以
: : 上连署或附议,经院会决议,移送弹劾或惩戒。
: : 政府人员于立法院受质询时,为虚伪陈述者,依法追诉其刑事员五人以上连署或附议
: ,经院会决议,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锾,并得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
: : 者,得按次连续处罚之。
: : (二)除对藐视国会之被质询人裁处罚锾外,亦得由主席或质询委员提议,出席委员五人以
: : 上连署或附议,经院会决议,依情事移送弹劾或惩戒。
: : m(三)政府人员受质询时,为虚伪陈述者,依法追诉其刑事责任。
: : 来喔
: : 节目上黄国昌又使出经典招式,话只讲一半!
: : 让小草们佩服到变成疯狂小草拼命在拜神,跪舔
: : 首先呢
: : 在院会里面表决谁有没有说谎!就是一件很好笑的事情,国会在表决谁要罚二十万,
: : 谁要移送去地检署,当成被告给检察官查,
: : 这东西是
: : 用表决的
: : 用表决的
: : 用表决的
: : 这个小草们觉得没问题吗?
: : 小草们捏著览趴想一想,玩狼人杀的时候投票杀人时你都在想什么?
: : 游戏是游戏,拿游戏上面的东西搬到立法院 真的都笑不出来
: : 质询扩权,增加罚则,定义又不清楚这个处罚算不算一种政治决定?
: : 而且黄国昌故意跳过这段"不得拒绝答复、拒绝提供资料、隐匿资讯、虚伪答复或有
: : 其他藐视国会之行为"
: : 这里会不会破坏国家的保密机制?
: : 我们现任立委就有一个正大光明泄密了
: : 而且只需要看主席同不同意?小草觉得没有问题吗?
: : 只要徐巧芯质询,马文君要求,国家机密就要当场解密...小草难道觉得没有问题?
: : 然后这些反质询,藐视国会罪
: : 都只要院会表决你有问题,就可以直接罚你
: : 等你接到罚单,再自己跑法院,
: : 所以齁
: : 这一条法案不就是要搞政治追杀吗?
: : 我可以一直罚你,罚你,罚你,罚你
: : 过了半年一年,法院说无罪,
: : 然后那些投票的立委都可以没事?
: : 都可以不用负起任何责任?
: : 阿法院判无罪,
: : 立委又可以继续批斗司法,就像现在批斗大法官一样
: : 不管怎么样立委都可以没事
: : 真他妈的有够爽
: : 小草们的理想世界
: : 你ok 我不要 干
: 这一个问题关键是这样
: 黄国昌和蓝白支持者
: 在面对质疑的时候
: 总是说
: ‘只有极少数民众会遇到,99.9%的民众没事’
: 问题是就是不该遇到啊
: 凭什么立委能有这样的权力?
: 如何认定有没有说谎?
: 看法条,由立委表决来决定
: 这本身不就很荒谬吗?
: 藐视国会罪的保护法益也不明确
: 反质询、藐视国会都违反构成要件明确性
: 然后告诉人民说立委们会表决裁罚
: 再看看跟民众相关的法律条文
: 就国会调查权部分,得经立法院会决议,设调查委员会,或得经委员会决议,设调查专案
: 小组,对相关议案或与立委职权相关事项行使调查权及调阅权。得要求政府机关、部队、
: 法人、团体或社会上有关系人员提供相关文件。立法院提出调阅文件时,拒绝、拖延或隐
: 匿不提供相关文件,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锾。
: 就国会听证权部分,立院得依宪法规定举行听证会,应邀出席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出
: 席。无正当理由缺席、拒绝证言等得经院会决议,处新台币1万以上10万元以下罚锾。出
: 席听证会的政府人员如为虚伪陈述,依法追诉刑事责任。出席听证会的社会上有关系人员
: 为证言时,为虚伪陈述者,得经立法院院会决议,处新台币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之罚锾
: 。
: 请问,
: 警察罚闯红灯开罚单
: 罚错了有相对的惩处机制
: 请问立委投票罚锾民众
: 事后法院判决立法院败诉、立委错了
: 请问对立委的究责机制在哪里?
: 如果立委乱开罚锾,会负什么责任?
: 都没有
: 请问这样合理吗?
: 立委有庞大的权力、可以有权开罚人民
: 然后如果法官认定立委罚错了
: 立委也不用负责任
: 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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