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7点覆议理由包含,一、没有实质讨论,违反民主原则;二、混淆双首长制,质询
总统违宪;三、无差别调查民众,听证范围过广;四、漠视正当法律程序,违反程序正义
;五、无期限审查人事同意权,空转政府重要职缺;六、“藐视国会”定义不明,恣意扩
大立院职权;七、“怀疑”官员虚伪陈述,即可课刑责。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06060063.aspx
第二条我同意
法学博士马英九也同意
第七条太唬烂了吧?
立法院要找检察官起诉
法院判决有罪才能课刑责
卓荣泰是没在看政黑版吗?
政黑版友人人都知道第七条骗人的
结果卓荣泰不知道?
我看他这样以后要被判藐视国会抓去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