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照黄国昌的逻辑,覆议案不成功,行政院长得负政治责任下台的话。那么,如果宪法法
庭宣告法律违宪,你们全体蓝白委要不要负政治责任全体请辞负责?总不会只有行政权有政
治责任,立法委员每个的没有政治责任吧?制定违宪法律还不够严重?不用负责?
对于覆议案不成功,在宪法里面没有行政院长应辞职的规定,即便在宪法本文,也是由行政
院长从接受决议与辞职间二选一,但宪法增修条文则改为只有接受决议的选项。
况且,行政院都要提释宪了,你要行政院长辞职,结果最后法律被宣告违宪,那行政院长不
就因为不想执行立法院制定的违宪法律而下台?那立法院是不是只要一直乱立法就可以让行
政院长因覆议不成下台?
其实要行政院长下台很简单,蓝白提不信任案,卓荣泰就得下台了。但你们不敢,因为怕被
解散国会,重新面对民意检验,所以只敢喊着要卓荣泰主动请辞。蓝白是以为政治跟内线炒
股一样,都让你稳赚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