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scarwu3041 (小羽毛)》之铭言:
: https://i.imgur.com/YBYjAdR.png
: https://i.imgur.com/widCZLY.png
: https://i.imgur.com/jm5uZrq.png
: 现任司法院长兼大法官许宗力,以前当过一届大法官(2003~2011)
: 早在释字585号(319真调会条例案)发表过不同意见书
: 当时大法官的多数意见认为,立法院可以为了行使国会调查权,对人民处罚锾
: 但许宗力在意见书里不认同这个看法!!!
: 他说宪法第67条,只说你可以“邀请”社会关系人员来备询
: 所以制宪者的意思就是立委质询不能搭配有强制力的处分,也就是不能处以“罚锾”
: 他的意见书也提到很多国会听证权跟监察权的关系,很值得让黄国昌读一下
: 如果司法院长都觉得有违宪疑虑了
: 黄国昌是不是凶多吉少?
: 许宗力的不同意见书:
: https://bit.ly/4c5c7UY
一些解释文的他的不同解释书, 我看过, 有道理,
但这件就不赞同.
为何?
监察院就跟台湾省一样, 现在就纯粹是为了"维护架构"的存在,
现实中早就不可能实行调查权,
而什么叫宪法? 宪法英文是Constitution, 是拿来用的,
既然监察院已实质被废掉, 它的权力本来就该回归最后那一个国会,
甚至于审计权都该回归.
罚锾? 罚金? 徒刑?
法律最重要的, 一是定义, 二是构成要件, 三是效果,
没有效果的条文, 叫废话, 例如民法第1085条的"子女应教敬父母".
所以有效果, 本来就是理所当然.
有意思的是: 当然现在大法官都会是绿的, 但,
如果用这许宗力的理由(主要在讲五权宪法架构) 否认国会调查权,
或大幅限缩国会调查权范围.... 除非能从头到尾不去提监察院,
否认就等于把五权的框架定下了、废不掉了.
这还是其次,
最重要的, 还是直接认同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