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她的法律读到哪里去了,监察委员当然没有立法委员行为法的适用,但立法委员行
为法跟监察委员自律规范一样,是宪法机关对于其所属人员的自律规范,立法院与监察院
是平等的宪法机关,监察院也不对立法院负责,立委什么时候管得到监察院的自律规范是
要用法律还是行政规则?
另外,翁晓玲说监委没有“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的适用,要确定耶,我随便查就十
几则函释,到底谁跟妳说没有适用的?建议用藐视国会罪办他,因为他显然对妳虚伪陈述
,让妳出丑丢脸。除此之外,如果有图利的行为,也有刑法的适用,你去订监察委员行为
法罚图利到底是要干嘛?
为什么国民党里面,每个立委都像没读过书的,即使是法学博士也是这种水准,一直刷存
在感显露自己的无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