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摔死了李新”影片涉诽谤罗淑蕾 郭新政、盛竹如改判赔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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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已故台北市议员李新的前女友郭新政,找资深主播盛竹如拍摄
一系列“谁摔死了李新”影片,影射前立委罗淑蕾介入珠宝交易,罗淑蕾认为其中6集对
她指控不实,郭女还在脸书侮辱罗是“吹狗蕾”;罗淑蕾状告2人,求偿500万元,台北地
院一审判罗淑蕾败诉,但高等法院二审今逆转改判,认定郭、盛2人未尽合理查证义务,
应连带赔偿200万元。可上诉。
刑事方面,罗淑蕾提刑事自诉,控告郭新政、盛竹如加重诽谤与公然侮辱罪,北院一审判
郭、盛2人无罪,二审高院去年8月改判2人有罪,依加重诽谤罪判郭新政4月徒刑,外加公
然侮辱罪8000元罚金,盛竹如则依加重诽谤罪判处拘役50天,最高法院今年1月驳回上诉
定谳。
罗淑蕾提告主张,郭新政成立“谁摔死了李新”脸书粉丝专页,制作影片搭配盛竹如旁白
,影射罗淑蕾对李新政治迫害,导致李新坠楼身亡,并指罗淑蕾结合黑道,策动珠宝少东
沈家民对郭新政提告等。罗认为系列影片多处散布不实,且未向她查证,侵害她名誉,提
告求偿1000万元,一审期间缩减为500万元。
郭新政答辩强调,制作影片是为了揭弊除陋,属言论自由,内容可受公评。盛竹如答辩,
他是受郭新政邀请担任影片旁白,由郭女提供台词、文稿,并提供具体事证供他查证,罗
淑蕾当时身为立法员委,却介入芸赏珠宝事件,他是对可受公评之事进行善意评论。
一审北院认为,罗淑蕾当时是立法委员,参与制定公共政策,对于她有无如郭女指责的与
黑道人士挂勾、是否介入珠宝案、是否使支票漏盖印章、有无与银行人员勾结、是否诱导
沈男提告、是否滥权取得郭新政的当票并变造、有无勾结暗中攻击李新等,当属可受公评
的国家事务,评论内容或许使罗感到不快,但应有更大程度的容忍,郭、盛2人的言论与
批评未超出适当评论范围,且非以损害罗的名誉为唯一目的,属善意的合理评论,判罗淑
蕾败诉。罗淑蕾上诉。
二审高院审理后认定,郭新政的言论与事实不符,有违法院的调查结果,影片中引用不实
的资料,有重大轻率的恶意,客观上也足以侵害罗的名誉。盛竹如为国内具知名度的新闻
主播,收费担任系列影片主持人,却对于影片指涉的人事,未尽查证义务。
高院法官认为,郭、盛2人在系列影片中,关于指涉罗淑蕾与黑道人士挂勾,以及罗施压
当舖、违法取得当票后再予变造,无论在时效性、言论与公共利益关联性、消息来源可信
度、查证成本与可能性等各方面,皆难以认定有尽合理查证义务。
而影片是以网络传播方式传述,散布力甚强,至今已传布4年多,对罗的名誉损伤甚钜,
而刑事上也已判郭、加重诽谤有罪确定,因此认定2人侵害罗的应连带赔偿200万元。全案
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