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说删预算跟不同意任命是违宪 so?
本篇不抬杠
直接问40%
你们一直说 删监院预算跟不同意监委任命是违宪
那我就好奇了
那立法院就是把监院删到剩发薪水跟日常业务
其它多的如出国考察办公室设备更新全砍光
至于监委任命 通通都审 然后全部不通过 要求换批人再来
那
这样有违宪吗? 不要跟我说上次释宪文写怎样
我就问 立院就是这样干了 然后咧? 再释宪一次?
还是监院不管了 预算照拿 想拿多少就拿多少 人事照过 管它立法院有没有同意?
就跟半个月前大家吵的问题
国会五法通过 赖清德拒绝公告会怎样?
大家也看到了 赖清德有那么一丁点拒绝公告的勇气吗?
不也是由柯建铭说了 生效后去要求释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