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选罢法修正迳付二读(更新:先撤案了)

楼主: holyhelm (老鹰 鸭霸 西米露)   2024-05-31 11:28:16
※ 引述《rhino0314 (鬼岛梦想家)》之铭言:
: https://i.imgur.com/IX5AN6x.jpeg
: 国民党提案将选罢法修法迳付二读
: 除了提高罢免门槛之外
: 一年内不得宣传讨论罢免
^^^^^^^^^^^^^^^^
: 到底是多怕 笑死
: 过去主张罢免简单多数才是真民主的黄国昌
: 等你出来打脸自己
: __
: 更新,消息曝光后
: 国民党刚刚先撤案了
我有疑问 刚刚看到1%鸟 pupu也说到同样的事
请问来源?
我看到的修正草案写的是
就职未满一年者,不得为罢免之提议与连署。
提议与连署有选罢法规定的定义
跟“宣传与讨论”是两码子事
我个人支持这条的修法
1年内不得罢免本来就代表了选举完的冷静期
结果现在都偷吃步
另外一条提高门槛当然不支持。太扯。
所以鬼哥是去哪里看到国民党要限缩宣传与讨论?
https://reurl.cc/AjXgMK <=我看到的提案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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