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只要自己讨厌的法案就会举极端案例?

楼主: ketter (挖西林老背)   2024-05-31 08:22:18
如果你有念过法律系
上课时应该有听教授跟你提过
在写一个法律条文的时候
一定要设想到最坏的情况
有最奸诈的人,利用这个条文去做极恶之事
考量到各种法条可能造成的危险
以后被最聪明的人利用的情况下
再去写这条法律
去避免法律条文被滥用的情况发生
因为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
但你可能没有
民法专家大概也把老师教的东西都还回去了
※ 引述《Nick87061319 (Nick)》之铭言:
: 很多绿粉一直再说 国会改革法案通过后
: 立委可以动不动就把你这个平民百姓叫去国会现在质询 还可以判罚你
: 然后基层公务员也是 直接把你叫去现场质询
: 还举说 我问你中午吃什么 不满意就开罚你
: 我就一脸问号 现在不是要克服 行政官员在立法院质询时的困境吗?
: 我跟你要资料 你爱给不给
: 我质询你重要事项 你爱答不理
: 甚至反客为主
: 这不就跟之前跟骚法上路前难以判断一样吗?有人认为严重侵害到他人自由权 那个时候绿粉是怎么护航的?
: 说不会乱判 会有具体事证
: 现在怎么一直举无稽之谈说逾权的人?
: 我认为理性讨论很好
: 但不要为了反而反
: 为了护航而护航
: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