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蓝白恶法,谁来认定有罪?

楼主: court0043 (红色十月)   2024-05-30 12:05:20
※ 引述《aftercome86 (高拉力)》之铭言:
: 难不成蓝白立委把自己当成法官?
: 有没有罪完全看我心情?
: 什么叫民进党再怕什么?
: 假如被叫去的官员 已经如实回答了
: 然而蓝白不满意 就说你隐匿 说谎 判你有罪!
: 蓝白真的开了民主大倒退的车
: 如此恶法竟然还一堆人叫好
:
真的是很恶劣的造谣文。
藐视国会罪,就是由立法院移送/函送地检署侦办,
地检署按规定分他案/侦案,
分别依案件情形,为缓起诉处分、不起诉处分、起诉或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起诉或声请简易判决处刑的话,由法院审判,
分别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或缓刑,
这种轻罪应该二审定谳。
这件事,应该在你大一的课程就该学会的东西。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