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蓝白恶法,谁来认定有罪?

楼主: hamasakiayu (ayumi)   2024-05-30 10:08:44
※ 引述《aftercome86 (高拉力)》之铭言:
: 难不成蓝白立委把自己当成法官?
: 有没有罪完全看我心情?
: 什么叫民进党再怕什么?
: 假如被叫去的官员 已经如实回答了
: 然而蓝白不满意 就说你隐匿 说谎 判你有罪!
: 蓝白真的开了民主大倒退的车
: 如此恶法竟然还一堆人叫好
这逻辑其实是在问
交通罚单谁来决定有罪?
环保罚单谁来决定有罪?
劳安罚单谁来决定有罪?
或者是
谁来决定应该被弹劾?
谁来决定应该被纠举?
谁来决定应该被纠正?
现在多了一个单位有这个权力罢了
如果不爽上面那堆东西
最后都是走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你真的觉得立法委员有这种权力很瞎
因为他们全都没有经过司法特等考试
那我觉得上面那堆东西也不该交由个别警察或稽查员
甚或者是监察委员来做
全都回归到司法系统由法官裁判是否开罚
或者至少要求警察、稽查员、监察委员都必须要有同等司法官资格
更别提
立委与监委至少还是开会决议通过处罚
警察稽查员都是当下直接开罚单
你要申诉也要先缴完罚单后再说
在说恶法之前
你有没有先习惯了不具备司法官身分的警察开你红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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