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闻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123475/7992276
2.新闻来源︰
联合
3.完整新闻标题
对比英法日 法务部次长:藐视国会罪 我罚则较轻
4.完整新闻内容︰
https://i.imgur.com/7RlQTMw.jpeg
立院拟修法增订“藐视国会罪”,蓝绿立委皆关心法务部态度,昨接连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
委员会提问。国民党立委罗智强质询,立院审查的国会改革法案与各国相比,何者较轻?是
否会对人民处刑事罚?法务部次长徐锡祥答询表示,台湾相比之下罚则较轻,“不会处罚人
民”。
罗智强昨质询时表示,官员在国会说谎,英国最高关两年、法国最高关两年,日本是三个月
以上十年以下,而台湾目前审查的国会改革法案规定为一年,哪个国家刑罚较轻?徐锡祥回
应,“当然台湾”。罗智强又问,这些国家的法律,无论是官员或人民皆一体适用,目前台
湾审查的法案是否有触及人民?徐锡祥表示,“目前是没有”。
民进党立委钟佳滨质询,假设刑法藐视国会罪三读通过,该罪应属“非告诉乃论”,检察官
如果看到国会质询影片,认为官员触及藐视国会,如拒不作答、隐匿或虚伪陈述等,是否会
主动侦办?徐锡祥回应,既然是非告诉乃论罪,检察官知道有犯罪嫌疑就要主动侦办,但所
谓的犯罪嫌疑,须集合许多证据,譬如条文中所述的“虚伪”,由于检察官非当事人,不晓
得官员所言是否真实、是否构成犯罪嫌疑,还得进一步调取相关资料;基于对国会尊重,将
让国会先决定,掌握证据,才可能移送地检署侦办。
钟佳滨再问,藐视国会罪谁是犯罪被害人?徐锡祥说,“应是国家”;相关事件应为“告发
”,即便是民众按铃,也会处理。
此外,针对朝野今决战国会改革法案,卅九名法律学者昨联合声明,呼吁立法院将相关法案
退回委员会讨论,若立法院执意三读,将呼吁行政院与总统依据宪法规定行使覆议权,退回
立法院重启审议。
包含台大、政大、成大、东吴、中正、逢甲、东海、义守、中原、静宜及中研院研究员等卅
九位法律学者连署声明指出,国会改革法案因程序瑕疵与内容违宪备受争议,不但导致国会
内部激烈抗争,社会大众亦产生疑虑,全国各地公民运动即展现反对仓促通过的强烈民意;
作为法律学者,呼吁暂停二读程序,将其全部退回委员会充分审议,广咨相关领域专家与社
会意见,建立具有高度共识并合宪的制度。
5.附注、心得、想法︰
法务部次长讲了
台湾藐视国会罪其实跟其他国家比较轻
所以可以放心,是很棒的修法
只有民进党在那边乱而已
对了这是回court0043的新闻
因为新闻一定要用新闻分类所以再发一篇
引述 《court0043 (红色十月)》 之铭言:
:
: 一样的理由: 调查事情,重要的往往不是你看到的,
: 而是该有但却没有看到的!
:
: 就国会听证、调查权而言,都是国外行之有年的制度,
: 释字585也不会是乱讲,而是参考外国法制而来的想法。
:
: 那么,在60几名学者背书的情形下,
: 裹面还有我知道的、现在在德国教法律的台湾教授,
: 沈柏洋我查了一下也是留美的情形下,
: 为何没有国外、国内 法律的异同比较图?
:
: 该有的外国法、外国月亮、外国火星,
: 为何没有被引用,以证明国众版的缺陷很大?
: (先不讲质询,这是内阁制遗留下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