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为什幺小草都是实质影响力派

楼主: sanae0307 (战舰神通)   2024-05-30 00:32:37
如题
要判定两个看起来没有关系的事件或是官员时
我们通常有两种主张
一种是法定权限派
比如最近的iwin事件,由于司长在法律上不接受政治性人事处份
所以照法定权限派:因为法律上司长不能被总统或行政院长、卫福部长任免、惩处
所以她的行为不可能是被上级胁迫搞iwin
实质影响力派则会主张:卫福部长是她上司、行政院长是最高官僚、总统是国家元首和执政
党老大
司长如果不会读空气,这三个人让她穿小鞋的办法多得是,所以司长的行为即使不是以上三
人授意,也至少是得到默许了
就我所知,小草都是实质影响力派支持者
每个都主张民进党就是会搞合法不合理的事,如果只用法律权限来判定,民进党的贪污图利
大军根本一个也抓不到
比如
假设一个立委参与的政策讨论,那个政策如果实行的话
立委的爸爸开的公司会是受益群体之一
但是除此之外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该立委有跟爸爸的公司有任何关连
而且这个政策是所属党团既定目标
法定职权派会主张:要有立委实际上和她老爸公司有利益输送决定性事实才算图利
实质影响力会主张:光是亲情、父亲的家庭威严就有十足的实质影响力、还有她身为父亲若
干年过世后财产法定继承人的身份,都已经可以证实法律以外的影响力确实存在
如果她没有反对也没有回避
就等于用公款图利老爸和自己,当然是图利罪
问过的杂草好像都站实质影响力这边耶
几乎每个都相信执政党权势、传统父权就是这么威,讨论贪污图利时排除家庭关系影响力和
执政威势的影响力,只考虑法律权限就是在纵放贪污犯
到底为什么杂草都支持这种有罪推定呢
有没有这点的政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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