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为何没有国外法制与台湾的比较?

楼主: court0043 (红色十月)   2024-05-29 23:29:10
一样的理由: 调查事情,重要的往往不是你看到的,
而是该有但却没有看到的!
就国会听证、调查权而言,都是国外行之有年的制度,
释字585也不会是乱讲,而是参考外国法制而来的想法。
那么,在60几名学者背书的情形下,
裹面还有我知道的、现在在德国教法律的台湾教授,
沈柏洋我查了一下也是留美的情形下,
为何没有国外、国内 法律的异同比较图?
该有的外国法、外国月亮、外国火星,
为何没有被引用,以证明国众版的缺陷很大?
(先不讲质询,这是内阁制遗留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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