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看法是四分卫为嘴而嘴。
38年7月2日订定之“银元及银元兑换券发行办法”,自81年08月05日废止。
民国 81 年 07 月 17 日订定“现行法规所定货币单位折算新台币条例”。
既然自81.08.05起银元不再受法律规定为法币,81.07.17当时还有效的法规才有银元转换的问题。
民国113年修订的法规,依照“中央银行发行新台币办法”第二条规定,都是用新台币作为法币。
※ 引述《ismail (晴天就该是这样)》之铭言:
: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25条三读条文
: 被质询人违反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主席得予制止、命出席,并得要求被质询人为答复?
: 被质询人经主席依前项规定制止、命出席或要求答复却仍违反者,由主席或质询委员提?
: ,出席委员五人以上连署或附议,经院会决议,处被质询人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
: https://cnews.com.tw/242240528a02/
: 郭国文指出,第25条罚锾当中,漏写“新台币”,单位只有“元”,所以根据“现行法?
: 所定货币单位折算新台币条例”,现行法规所定金额是元者,以新台币3倍计算。换句话
: 说,第25条规范中,“被质询人经主席依前项规定制止、命出席或要求答复却仍违反者?
: ,最高会被处以新台币60万元。
: 蓝国葱最高机密的超高水准立法技术,3倍卷大放送
: 反质询本来最低罚2万最多20万的新台币
: 现在低消罚6万,最高60万新台币啦
: 民进党藏招喔,不说违宪和侵犯基本权的高层次疑虑
: 一堆小地方的文字瑕疵早就盯紧紧
: 就是看准你大陆国民党跟有用的8席根本都没人有看条文,等3读过一条一条抓出来鞭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