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傅崐萁呛:一定废监院

楼主: rwhung (画一只鸡)   2024-05-28 19:36:07
※ 引述《LeeSeDol (啧啧...)》之铭言:
: https://udn.com/news/story/123475/7994123
: 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国会改革法案,监察院批违反权力分立。国民党团总召傅崐萁说,一定
: 废除监察院,就从今天开始,中华民国应是三权分立的政府,酬庸、肥猫的地方早该废除。
: 心得:
: 哇靠!
: 蓝白真的要干大事了!
: 花莲王竟然直接呛出要废监察院了。
: 那现在就看提案的内容是不是会偷渡什么东西无法让民进党接受的东西了。
:
总统不提名 监察委员 及 立法院不同意监察委员
早就释宪过,被宣告违宪了
大法官解释 释字第632号
公布日期:2007/08/15
解释文
“监察院为国家最高监察机关,行使弹劾、纠举及审计权”,“监察院设监察委员二十九
人,并以 其中一人为院长、一人为副院长,任期六年,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
之”,为宪法增修条 文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所明定。是监察院系宪法所设置并赋予特
定职权之国家宪法机关,为维系 国家整体宪政体制正常运行不可或缺之一环,其院长、
副院长与监察委员皆系宪法保留之法定职位 ,故确保监察院实质存续与正常运行,应属
所有宪法机关无可旁贷之职责。为使监察院之职权得以 不间断行使,总统于当届监察院
院长、副院长及监察委员任期届满前,应适时提名继任人选咨请立 法院同意,立法院亦
应适时行使同意权,以维系监察院之正常运行。总统如消极不为提名,或立法 院消极不
行使同意权,致监察院无从行使职权、发挥功能,国家宪政制度之完整因而遭受破坏,自
为宪法所不许。引发本件解释之疑义,应依上开解释意旨为适当之处理。
宪政天才(或白痴) 柯文哲说,
预算不要编就好, 也被 黄国昌 说是违宪了…
(对! 就是 葱师表讲的那个黄国昌…)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BP832ppTpk
所以 傅崐萁 和 黄国昌 如果要废监察院
请直接修宪啊
不要明明知道违宪, 又要给他那样 黑箱过去。
我是希望 傅崐萁 和 黄国昌顺手废了考试院
让中华民国从五权宪法,回到三权分立, 变得比较正常的国家
https://i.imgur.com/DkVwALQ.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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