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转录] 范耕维FB:陈玉珍说我们法学素养不够

楼主: carlkan (烦躁中)   2024-05-28 11:56:29
国会调查权不是我国宪法明文的立委权限
但为了辅助立委能有效审理法案跟预算等行使职权
大家也都承认立委可以有一定调查权
甚至有些立委自己的法案都过不了,却把查弊案当成本职。
但立委终究不是司法官,且整体立委不管是道德还是法治水准
都不宜让立委立于司法官地位。
而立法院召开听证时,听证会也不是诉讼程序,也不应该全部套用诉讼规定
应该要有一套适合国会听证的正当法律程序,尤其应该区分公务员与非公务员
就将柯文哲现在被台北市议会调查的场景搬来国会(柯文哲现在是一般人身分)
依照白蓝快要通过的版本,看看将来会不会有很大的纰漏
1. 强迫柯文哲(非公务员)到场接受询答,有没有违宪 ?
2. 柯文哲出席的时候,可不可自带律师陪同 ?
立委不同意律师陪同时,可不可以拒绝供述 ?
3. 柯文哲接受立委询答时,可不可以参照刑事诉讼法第181条,
主张回答恐会让自己涉入刑事追诉而拒绝供述 ?
4. 柯文哲接受立委询答时,面对立委挑衅、侵害隐私、咆啸羞辱等状况时
可否自行离场 ? 可否反唇相稽那你的台智光 ? 可否槌桌 ?
5. 柯文哲被立委要求提出与案情有关的个人资料及物品时(如手机、电子信件),
柯文哲可不可以拒绝 ?
6. 立委命柯文哲成立之台湾众望关怀基金会交付帐册资料,基金会可否拒绝 ?
7. 柯文哲可不可以在接受立委询答时说谎 ?
刑法第168条伪证罪规定,要在对案情有重要关系之事项伪证,始加以处罚,
虚伪供述的处罚范围是否也应同等解释 ?
8. 柯文哲(一般人)接受立委询答时,可否主张涉及国家或行政机关机密而拒绝回答 ?
机密的认定是由何人认定 ?
9. 立委在询答过程中知道柯文哲的隐私、财务资讯或商业机密后,立委是否有保密义务 ?
这次的运动除了靠吉蛙蛙的背叛,也因牵涉到非公务员,你我都有可能受害
就算能容忍有立委把查弊案当本业,但上面的问题
至少我认为立委权限应低于法院,对受询问人的保障应高于司法的证人,
(更别提应该要有防立委暴冲、自肥等相关机制)
若换成政治语言的话,至少人民权利不应少于柯文哲,同样是查弊案
如果柯文哲面对台北市议会的调查,可以比一般人面对国会调查有更好的待遇
那黄国昌跟民众党的国会改革,就是推人民入火坑
附带说一下,我国法院都没有藐视法庭罪,法庭上顶多用侮辱公署跟妨害公务
如果官员反问就要入罪,那比法官还大,希望以后能专为杂草开立杂草法院
让杂草开庭时都不准反问,否则就起诉判刑,这才符合杂草要的美好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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