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转录] 范耕维FB:陈玉珍说我们法学素养不够

楼主: ms883050 (腰闪到好恐怖)   2024-05-28 10:03:43
※ 引述《oscarwu3041 (小羽毛)》之铭言:
: 1.转录网址︰
: https://bit.ly/4bRi9Zd
: 2.转录来源︰
: 范耕维FB
: 3.转录内容︰
: *如果陈玉珍委员的法学基本素养很高,那真是件可怕的事
: 4.附注、心得、想法︰
: https://i.imgur.com/cHTwkMX.jpeg
: 陈玉珍在threads说唸法律却质疑法案的学者,都应该回去修法学素养
: 并强调他们的听证程序中,所有被传来的都是证人
: 范耕维老师(参与连署的学者之一)就在脸书发文,分析如果国会听证程序完全按照证人的
: 立法视角出发,会导致很严重的问题
: 而且忽略陈述过程中,因为内容而产生身分上的变动
: 我觉得内容有一点复杂,
: 但如果你能看完而且看懂
: 你超棒!!!
原文恕删
推文有人在扯防疫
我们来看看
释字690解释文略以
解释文:
中华民国九十一年一月三十日修正公布之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第
一项规定:“曾与传染病病人接触或疑似被传染者,得由该管主管机关予
以留验;必要时,得令迁入指定之处所检查,或施行预防接种等必要之处
置。”关于必要之处置应包含强制隔离在内之部分,对人身自由之限制,
尚不违反法律明确性原则,亦未牴触宪法第二十三条之比例原则,与宪法
第八条依正当法律程序之意旨尚无违背。
曾与传染病病人接触或疑似被传染者,于受强制隔离处置时,人身自
由即遭受剥夺,为使其受隔离之期间能合理而不过长,仍宜明确规范强制
隔离应有合理之最长期限,及决定施行强制隔离处置相关之组织、程序等
办法以资依循,并建立受隔离者或其亲属不服得及时请求法院救济,暨对
前述受强制隔离者予以合理补偿之机制,相关机关宜尽速通盘检讨传染病
防治法制。
所以强制隔离是不违宪的
不违反法律明确原则
未牴触宪法比例原则
不违背正当法律程序
其实拿隔离来比国会扩权就是最好的对照
藐视国会
违反法律明确原则
牴触宪法比例原则
违背正当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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