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看起来很多学者的说法是
目前立法院制度当然需要改
国会当然要改革
但是在已经摇摇晃晃的架构上加东西
反而越改越糟
真的要改,甚至是应该把
立法院这个独步全球的质询权砍掉
用听证制度来取代
我的感觉是要从学者这边找不到解方
到最后就是再研议、多讨论、想清楚
然后拖到阿共打过来就不用修了
算了,这一题我看真的要找答案
还是三读过去,然后去覆议跟释宪吧
看这样会不会弄得清楚一点
退回重审不可能更清楚
一样的程序做第二次想要得到不同结果
就是insa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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