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快新闻/蓝白强推“国会扩权”引民怨 39

楼主: t21 (t21)   2024-05-27 17:28:18
虽然新闻是这样写
但我还是要告诉大家,
第一个,我先不谈是不是民进党的侧翼或亲绿学者,
我们本来就是要做有自己思想的人。
但我还是要告诉大家,
在一个运动里面,在一个社会里面,
什么人都有。
就算今天这件事情是真的,
我们也不能够以偏概全认定“大家都想去支持这39位学者的说法”
大部分的人是没有想支持这些学者的说法的。
根据沈伯洋的说法
39位学者只占全台湾有关学者非常少数。
并不是每个人都会赞成。
所以基本上对于这种说法,
我们可以忽略掉不用太在意,好吗。
绿共吃屎。XD
引述《suntw (我藐视国会)》之铭言:
: ※“新闻”标题须为原新闻标题且从头张贴 ※
: 1.新闻网址︰
: ※ 请附上有效原文连结或短网址 ※
: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4527W0149
: 2.新闻来源︰
: FTV
: 3.完整新闻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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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新闻/蓝白强推“国会扩权”引民怨 39位法律学者声明吁退回委员会讨论
: 4.完整新闻内容︰
: ※ 请完整转载原文 请勿修改内文与删减 ※
: 蓝白阵营近日藉人数优势在立院院会闯关国会职权5法,被认为有扩权及违宪疑虑,引发
: 公民上街集结要求退回重审。39位法律学者今(27)日发出联合声明,呼吁立院应暂停二
: 读程序,并将相关法案全部退回委员会进行充分审议,广咨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与社会各界
: 意见,以建立具有高度共识、并合宪的制度。若立院仍执意进行三读程序,也呼吁行政院
: 与总统依《宪法》规定行使覆议权,退回立法院重启审议。
: 这份联合声明来自全台各大学及中研院法研所的数十位法律学者。当中指出,《宪法》并
: 未明文规定国会调查权,其主要依据为司法院释字第325号、第585号、第633号与第729号
: 解释,前述解释分别阐明“文件调阅权”、“国会调查权”在权力分立原则之下之意义、
: 内涵、权限主体与对象、程序和救济等内容,划定立法院制定相关法律之宪法界限。
: 声明提到,释字第585号解释中认定“立法院调查权乃立法院行使其宪法职权所必要之辅
: 助性权力”,但“基于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立法院调查权所得调查之对象或事项,并非
: 毫无限制。”并说明“其程序,如调查权之发动及行使调查权之组织、个案调查事项之范
: 围、各项调查方法所应遵守之程序与司法救济程序等,应以法律为适当之规范。”
: 然而,本次“国会五法”的修订,不仅涉及立法院与行政院之权责关系,更涉及公务员以
: 外一般人民重大权利之限制。释字第585号解释文曾经申明:“如就各项调查方法所规定
: 之程序,有涉及限制人民权利者,必须符合宪法上比例原则、法律明确性原则及正当法律
: 程序之要求。”立法院强迫人民配合调查之手段与其相应的行政罚或刑罚,以及人民是否
: 得拒绝出席、拒绝陈述、拒绝提供资料等问题,皆涉及人民之人身自由、表现自由、资讯
: 隐私权、财产权等宪法权利,其目的、范围、手段、程序保障与救济均须详加规定,“就
: 此而言,目前法案显然不足”。
: “立委质询权与为了辅助立法院行使其宪法职权之调查权,分属不同宪法制度。”该声明
: 点出,质询权的目的,在于让个别立法委员获得资讯或意见,并据以形成后续表决或发言
: 的基础;国会调查权则是立法院为行使其宪法职权,探求立法或预算审议时所必要的事实
: 基础。两者有所不同,是否得以相提并论并施以相同强度之处罚手段,均有待审慎讨论。
: 该声明质疑,目前已二读通过的修正条文,除是否符合《宪法》有诸多疑义外,也有不少
: 自我矛盾之处,“若继续仓促在二读程序中未经审议而全部表决,除了产生许多违宪疑义
: 之外,未来在适用上势必发生许多争议与问题”。
: “国会质询或调查权制度的完备化,固然是台湾国会改革应该推进的事项”,声明表示,
: 然而各个民主国家的具体法制设计,均有重大差异无法直接移植;若迳以外国法制之表象
: 作为参考仓促立法,或未顾及宪政体制的权力平衡,甚至对于人民与官员基本权利的过度
: 侵害,将造成宪政体制的混乱。
: 声明强调,在这个台湾民主发展的“宪法时刻”,呼吁立法院不要在本周仓促表决,将其
: 退回委员会,让相关法案能够在各界充分参与与讨论之后,再做周延而完整的立法。声明
: 也强调,若立法院仍执意进行三读程序,也呼吁行政院与总统依据《宪法》之规定行使覆
: 议权,退回立法院重启审议。
: 连署人(依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 王毓正(国立成功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
: 王晓丹(国立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
: 王韵茹(国立中正大学法律学系教授)
: 石忠山(国立东华大学公共行政学系教授兼原住民民族学院院长)
: 吴明孝(义守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系助理教授)
: 吴秦雯(国立政治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 吕彦彬(国立政治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 李玉春(国立中正大学劳工关系学系副教授)
: 李志峰(东吴大学法律学系教授)
: 辛年丰(逢甲大学土地管理学系副教授)
: 周兆昱(国立中正大学法律学系教授)
: 周欣怡(东海大学法律学系助理教授)
: 林谷燕(国立空中大学社会科学系副教授)
: 林佳和(国立政治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 林幸如(国立台湾海洋大学海洋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 林书楷(东吴大学法律学系教授)
: 洪令家(国立中正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
: 洪莹容(国立中兴大学法律系助理教授)
: 胡博砚(东吴大学法律学系教授)
: 范耕维(国立东华大学法律学系助理教授)
: 孙迺翊(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教授)
: 徐伟群(中原大学法学院财经法律学系副教授)
: 徐挥彦(国立东华大学法律学系教授)
: 翁燕菁(国立政治大学政治系副教授)
: 张兆恬(国立台湾大学国家发展研究所副教授)
: 张桐锐(国立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
: 张嘉尹(东吴大学法律学系特聘教授)
: 许恒达(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教授)
: 许春镇(国立台湾海洋大学海洋法律研究所教授)
: 许家源(静宜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
: 傅玲静(国立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
: 黄松茂(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 Awi.Mona 傲予.莫那(国立东华大学法律学系教授兼系主任)
: 廖福特(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研究员)
: 刘台强(中国文化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
: 蔡岳勋(国立云林科技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
: 郑明政(国立勤益科技大学通识中心法政组副教授)
: 简玉聪(国立高雄大学财经法律学系助理教授)
: 苏彦图(中央研究所法律学研究所研究员)
: 5.附注、心得、想法︰
: ※ 40字心得、备注 ※
: 你们这些学者一定没有领教过狗吠的咆哮的威力
: 连曾经同在中央研院法研所同单位的同事也加入连署是想背刺国昌老输吗?
: 国昌老输有这么不得人心吗?
: 老输可忍,小草不能忍
: 占狗厕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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