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黄丞仪有声援过黄国昌民众党修法版本不差

楼主: ismail (晴天就该是这样)   2024-05-27 17:04:53
5/23 【萧良屿】请问黄丞仪、张文贞支持黄国昌荒腔走板的“国会改革”吗?
https://www.pourquoi.tw/huang-kuo-chang-20240522/
法律界硕果仅存的昌粉,也是黄国昌的好朋友,中研院法律所学者黄丞仪最近就发现自己
人缘没有想像中好。
https://storage.googleapis.com/stateless-34-84-11-249/2024/05/bab25240-2024-05-23-19.26.02.jpg
中研院法律研究员黄丞仪在脸书上声援黄国昌,指责民进党没有提出相对应法案。但这种
说法随即遭网友“鬼岛梦想家”打脸。
因为贴文太乱,帮大家翻译一下:
黄丞仪谴责台湾民众不应该上街抗议,全在卖芒果干:
“不要动不动就说是“毁宪乱政”,不要动不动就要 再一次“三一八”。连基本状况都
没搞清楚就叫这个来叫那个来。这是有到亡国吗?未来四年,时时刻刻都在亡国吗?”
黄丞仪怪民进党挡祸国法案就是上纲上线:
“套一句智友 YS 的话,‘民进党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国众两党当然不会自愿把票都送
给民进党,但民进党的应对策略也不能只有打打打,冲冲冲。然后把可以讨论的法案直
接上纲上线到“毁宪乱政”,乱的是谁的阵脚?”
黄丞仪说他“有好几个公法学者朋友”说没有毁宪乱政(但没敢说是谁这么说,听起来特
别可怜):
“我只能代表自己,但这几天 Line 的讯息一直叮咚响,好几个公法学者相互在问:‘到
底是毁宪毁在哪里?’带小孩回花莲看老北老木,无法一一回应。只能说,这样下去,
国家乌烟瘴气。孰令致之?”
黄丞仪说民众党版本不差,咦?原来二读前没人真的看过的祸国草案他竟然看过吗??怎
么可以藏私不分享??然后说民进党没有“国会改革”(唸作毁宪灭政)方案就是打假球:
“讲结论,我认为国民党的版本问题很大,但民众党的版本未必。民进党没有什么版本,
倒是让人想问说那贵党的国会改革方案呢?国会改革这件事情,只要是在野的都想提,
掌握行政权或行政立法合一的政党都不想提。道理很简单,反正我行政立法双剑合一,
好做事,改什么?”
他真的“只是”因为自己是黄国昌前同事加上逻辑可能不是很好才这样说的:
“不要说我是因为黄国昌的前同事才这样说,如果喜欢这样贴标签的话,请便,可以不用
交脸友。就事论事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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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丞仪说民众党的版本问题未必很大
然后在前天5/25接受美国之音采访说要总统去立法院接受立委即问即答是实质上修宪
https://www.voachinese.com/a/7626933.html
黄丞仪在接受美国之音访问时指出,该条文恐破坏台湾在1997年修宪时创设的权力分立体
制“双元民主制”,让立法院实质上凌驾于《宪法》规定,而向“议会制”倾斜。
黄丞仪告诉美国之音“行政权有它独立性,尤其是在总统的身上会特别地明显。所以现在
这个(《立法院职权行使法》修正草案第15-4条)规定等于是实质上在修宪,就是改变了《
宪法》的规定。”
同天还在脸书写了一篇文章论述
黄丞仪观点:总统赴立院国情报告 “即问即答”恐违宪
https://www.taisounds.com/news/content/99/127296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修正草案第15-4条的规定,将让总统直接对国会负责。一般来说,
总统制国家的总统和国会是各自独立行使权力,互相制衡,而非谁隶属于谁。所以像美国
总统到国会发表国情咨文,讲完就走了,不可能接受国会的质询。
过去有所谓“禁止授权原则”(non-delegation doctrine),类似德国的法律保留原则
,但联邦最高法院长期没有引用该原则的相关判决,因此究竟美国是不是有“法律保留”
,近来颇有争议。无论如何,在总统制底下,总统并不向国会负责,总统直接对选民负责
纵然增修条文中规定“立法院于每年集会时,得听取总统国情报告。”(第四条第三项)
但这个规定不会改变总统独立行使职权、直接对选民负责的特色。然而目前的草案内容将
使总统接受国会质询,并且是即问即答,这一点很显然已经偏离权力分立且互相制衡的轨
道,而让国会的权力大于总统的权力。
黄丞仪说民众党的版本问题未必很大
结果又说黄国昌要让总统去立院即问即答会让国会的权力大于总统
实质修宪的违宪恶法问题未必很大,黄国昌的好朋友真的很挺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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