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黄暐瀚: 美国的藐视国会 是送法院裁

楼主: rayven (掷筊才是真正云端运算)   2024-05-27 16:00:49
陈家煜
@chenjiayuh
https://x.com/chenjiayuh/status/1794841767184883739
我商学院的老师Peter Navarro正在坐牢,因为他“藐视国会”。
Navarro是川普政府里最反中的官员,他坚信川普被作票作掉了总统位子,
众议院因为要调查2021年一月六日国会山庄动乱事件,发传票给Navarro,
但他拒绝到国会作证、提供证据,因而被起诉、定罪“藐视国会”,最后被判刑四个月。
为什么民主国家要有藐视国会一罪?
让我用这文回答这个问题,顺便厘清一下美国和黄国昌藐视国会罪的不同。
民主国家的主权在人民,国会代表的是全体人民,
因此当全体人民要调查犯罪事实时,人民需要遵守,因为没有人可以在人民主权之上。
这也是国会需要有独立于司法之外的调查权的原因。
但美国宪法不仅有三权分立而已,整个美国宪法的精神都在于权力的制衡。
许多宪法条文的设计,根本不在于如何更有效的政府经营管理,而在于如何分化权力,
因为权力得到制衡,个人的自由才有保障,人民才会幸福。
所以虽然国会有权发传票调查不法,但这个过程也得谨慎使用。
美国大法官判例说,国会发出的传票,要符合三要件,才能算是有效,
第一是要议院授权,
第二是和立法相关,
第三则要询问事项和授权范围相符。
而如果应传到国会,不得不作证的时候,宪法还有一个极大的人身保护规定,
“不用自证犯罪与否”。
这个宪法第五条修正案,已经被直接用来作为拒绝回答的标准作业,
到国会作证,只要说I invoke the Fifth Amendment Right,
我使用第五修正案的权力,就可以一路沉默到底。
而如果像我的老师这样的藐视国会,连作证都拒绝的公民,
国会也不能自己球员兼裁判,国会只能把案件引介给司法部,
再由司法部的检察官起诉,然后由法院定罪。
一个藐视国会罪,到最后是要把行政、立法、司法三权都牵扯在一起,才能成案。
这又是美国宪法权力相制衡的另外一个证据。
然后我们再回头看黄国昌的藐视国会法案。
首先,立法院的调查权,舖天盖地,没有任何节制,什么都可以查,
不但在五权宪法里取代了监察院,甚至连司法权都要侵门踏户,调查起司法案件了。
而且,在傅崐萁的宣告“看谁敢在民进党政府里当官”后,
我们知道蓝白的藐视国会,最主要目的就是对付行政权。
行政、立法的相互制衡,本来不见得是坏事,
但如果给了一方没有节制的权力,均衡就失去了。
在民主国家里,不是只有立法机关才代表人民,
行政权也是人民选出来的。
我们要的是制衡,而不是一权独大,限制了另一权的发展。
台湾立法院质询官员的设计,来自于内阁制的宪法,
这是中华民国宪法最初拼装宪法的问题。
但在修宪之后,台湾已经倾向总统制,
再让立法权这样随意践踏行政权,已经失去制衡的意义,
如果再给立法院扩权到可以随意对付官员,不准反质询,不准不回答,
随时可以用藐视国会的罪名修理官员,
还不用经过司法审理,那不是立法院调查权,那是立法院皇帝权。
而且台湾还没有第五修正案的人身保护,
真是立法委员要你死,你不得不死,那不是皇帝吗?
你可以接受五十几个蓝白皇帝决定你的生死吗?
但我们知道国民党为什么要这样做,傅崐萁已经告诉我们了。
国民党应共产党的要求,要弄死民进党政府,
就算最后被宪法法庭挡下,他们也达到乱台的效应。
网友说得好,他很难过,只能一直投民进党,才会一直有票可以投。
但这是非常的时代,内外交逼的困难时期,支持台湾民主的人民,只能一直站出来,
用一次比一次更大的声量,告诉红白蓝,台湾人民主的意志坚强,
赖清德才有后盾用宪法赋予政府的权力,挡下这些乱台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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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黄国昌的学历不可能不懂这些,
但牠就是甘愿出卖人格跟灵魂帮助支那共产党跟大陆国民党来愚弄台湾人民,
然后整天躲在立法院内看着手机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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