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检察官起诉要证据 搜索票要法院同意 真假

楼主: noway (跟我一起上天堂)   2024-05-26 08:28:43
※ 引述《kuninaka ()》之铭言:
: 如题
: 最近国昌老师提的国会改革拉
: 我发现
: 立委可以提案连署你藐视国会
: 投票决定罚你
: 听起来充分展现了民意耶
: 我觉得还不错
: 那为什么我们正义使者检察官
: 起诉要看证据,搜索票还要法院开
: 是不是在怀疑检察官会滥权啊?
: 哪可能阿。
又一个把司法权行政权混在一起打组合拳想蒙混的
检察官是司法权 以这次的案子来说
是负责“蔑视国会罪”对“官员、公务员人”的调查与裁决
立委的是行政权下面的调查权
述及对象限于立法议案及立委职权相关事项范围内的“民间人士”
一般来说大概会有关系的就是法人的CEO或核心人员
底层人员怕被叫去问话真的是被害妄想症
然后不配合调查顶多就是处以行政罚锾
就类似高雄不配合喷药所以开罚单这样
两者是完全不同的东西
你不配合喷药需要检察官调查?
要不要听听看你自己在说什么.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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