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黄国昌:人民无故不来才罚10万很轻了

楼主: frankson (阿包)   2024-05-25 16:55:33
税捐稽征法第46条
第1项
”拒绝”税捐稽征机关或财政部赋税署指定之调查人员调查,或拒不提示有关课税资料、
文件者,处新台币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锾。
第2项
纳税义务人经税捐稽征机关或财政部赋税署指定之调查人员通知到达备询,纳税义务人本
人或受委任之合法代理人,如”无正当理由”而拒不到达备询者,处新台币三千元以下罚
锾。
无正当理由不来罚3000以下
拒绝调查或拒不提示罚3000-30000
嗯...
可能法学专家并未涉略到税法规定,
也可能税务案件不是
他所说的行政机关在查民生劳工事件....
※ 引述《Whitening (whitening)》之铭言:
: 我们的战神,道德的长城、自由的灯塔、民主的防波堤、正义的北极星、公理的马奇诺

: 线、智慧的巴特农神殿、民众党不分区立委,黄国昌,
: 面对国会改革法案一直遭到民进党的抹黑,造谣攻击,今天不忍啦,
: 明确的跟大众讲明白,立法院如果传唤人民接受调查,无故没来,也只是罚1到10万元

: 这种跟行政机关在查民生劳工事件的处罚,
: 轻很多,轻很多!
: 所以拜托大家,帮国昌老师辟谣,立法院处罚人民才罚10万很轻,真的很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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